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方式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www.tjdl.gov.cn)予以主动公开。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名义发布以及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主题分类编排,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若干类别,在各类别下分别显示相关的信息条目,包括索引号、文号、发文日期等。
二、监督和保障
(一)信息更正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无权更正的,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同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对同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1.上级行政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投诉电话:022-84375118 传真号码:022-84838977;
通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38号;邮政编码:300300
接待投诉时间:周一 -- 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监察机关:天津市东丽区监察委
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或东丽区)监查机关举报。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天津市东丽区政府办公室
投诉电话:022-84375118 传真号码:022-84838977;
通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38号;邮政编码:300300
接待投诉时间:周一 -- 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复议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84375697传真号码:022-84375697
通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38号;邮政编码:300300。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dlqzfb@tj.gov.cn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